115學年度財團法人朴子高明寺附設嘉義縣私立高明幼兒園(準公共)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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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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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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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齡: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113年9月1日前出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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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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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及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第12點規定,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身心障礙幼兒優先入園須經由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後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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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本園教職員工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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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順位:本園在籍幼生之弟妹。
具優先錄取資格者,於登記報名時,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正本,驗畢即歸還。
(*社政單位開立之低收、中低收、特境證明;戶籍資料紀載原住民族資格;父或母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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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人數:本園核定招收人數(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為210人,配合調整師生比1:12之政策,115學年度契約約定人數210人,可招收人數200人,扣除在園直升人數135人,可招收名額共計65人。
(一)115學年度可招收3歲-入國小前:35人。
(二)115學年度可招收2歲-未滿3歲: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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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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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公告時間:115年1月23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本園公布欄、本園網站(http://www.gaoming.org.tw/school/big5/index.php)及全國教保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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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參觀時間:115年1月26日-30日上午9時至11時,請洽陳老師登記(電話:05-3702053)(假日不開放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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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登記時間:
1.第一階段(優先入園):115年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上午11時,於本園辦理登記。
2.第二階段(一般生):115年2月24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下午4時,於本園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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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時間:115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於本園辦理公開抽籤。
(*各階段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應採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抽籤,未中籤者依中籤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登記人數未額滿者,全數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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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15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時公告於本園公布欄、本園網站(http://www.gaoming.org.tw/school/big5/ index.php) 及全國教保資訊網。
(*公告錄取名單為維護個資,幼生姓名採部分遮蔽,請配合編號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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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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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生:115年2月26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上午11時,親洽本園辦理,逾時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園得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請擇一幼兒園報到,俾教保資源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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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生: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下午4時。
(七) 開學日期:115年8月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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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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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多)胞胎籤卡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採「合併一籤」或「個別分籤」,合併一籤者,抽中者全數錄取,未抽中者全無;個別一籤者,抽中之幼兒錄取,未抽中者無;若抽中最後一個缺額,雙(多)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候補名單第一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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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生資格得保留至115年3月3日止,逾保留期限或無有效備取名單可備取時,由本園自行辦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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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錄取幼兒因故放棄入園者,請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本園,並簽具放棄錄取同意書(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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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9月2日以後出生者,於滿2歲生日當月,若本園(2歲專班)仍有缺額,始得辦理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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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園收費規定依嘉義縣政府核備之收費項目及數額辦理,第1胎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第2胎不超過2,000元,第3胎不超過1,000,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免費,繳費差額由政府協助支付;退費規定依嘉義縣政府公告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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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聯絡人:財團法人朴子高明寺附設嘉義縣私立高明幼兒園 陳老師;電話:(05)370-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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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章經嘉義縣政府115年1月2日府教幼字第1140356798號函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15學年度財團法人朴子高明寺附設嘉義縣私立高明幼兒園(準公共)
放棄錄取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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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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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監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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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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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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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___________為幼生___________之_________(關係),原參加貴園優先/一般入園招生登記(正/備取),因_______________因素所致,同意放棄錄取資格,日後若有就學需求,採重新登記,特此通知。
此致
財團法人朴子高明寺附設嘉義縣私立高明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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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監護人/委託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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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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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第一聯 幼兒園留存
*本同意書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僅為本園為招生登記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另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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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財團法人朴子高明寺附設嘉義縣私立高明幼兒園(準公共)
放棄錄取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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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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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監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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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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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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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___________為幼生___________之_________(關係),原參加貴園優先/一般入園招生登記(正/備取),因_______________因素所致,同意放棄錄取資格,日後若有就學需求,採重新登記,特此通知。
此致
財團法人朴子高明寺附設嘉義縣私立高明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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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監護人/委託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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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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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第二聯 家長留存
*本同意書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僅為本園為招生登記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另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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